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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中共绍兴市律师协会工作委员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04-15 发布者:Admin 点击率:1733
各市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现将《中共绍兴市律师协会工作委员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绍兴市律师协会工作委员会 
                                                                          2014年3月19日
抄送:市司法局活动办、律管处,市律协各区、县(市)联络小组
                             中共绍兴市律师协会工作委员会深入开展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
    根据绍兴市司法局党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结合律师工作实际,现就律师行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教育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把握总体要求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确定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普遍增强全体律师的群众观点、宗旨意识为重点,以抓党风、转作风、促行风为目标,通过普遍性的学习教育和对照整改,教育全体律师明确服务宗旨,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发挥律师行业职能作用的根本出发点,坚决反对自由主义下的散漫之风、关系主义下的庸俗之风、拜金主义下的逐利之风、享乐主义下的奢靡之风,着力解决律师、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我市律师行业形象和作风的突出问题,强化新形势下律师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为加快律师事业改革发展、服务现代化绍兴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明确重点任务
    (一)认真落实目标要求
    开展律师行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是要教育引导全体律师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引导全体律师弘扬优良作风、解决突出问题、做好群众工作。教育实践活动要立足于通过提高协会、律所及律师党支部的吸引力、凝聚力、向心力和影响力,使党员思想进一步提高,队伍作风进一步转变,行业形象进一步树立。教育实践活动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保平安、促和谐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推进律师事业的新发展。
    根据市司法局党委活动部署精神,市律师协会党工委和各党支部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非中共党员的协会领导,可结合分管工作听取意见,为活动献计献策,但不作具体要求。
    (二)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一要坚决反对自由主义下的散漫之风。反对重个性自由、轻理想信念,不关心集体利益和公益事业,为追求个人名利不惜损害行业利益和队伍形象等不正之风。要着力解决少数律师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不强,不注意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三统一”,在群体性和敏感性案件代理服务中,挑动、激化矛盾冲突,扩大事态和极个别律师违反法庭纪律、扰乱法庭秩序等影响公正司法等问题。
    二要坚决反对关系主义下的庸俗之风。反对律师与司法人员搞不正当利益交换、助长司法腐败、搞不正当竞争、扰乱法律服务秩序等不正之风。要着力解决少数律师办关系案、金钱案,以支付回扣等不正当方式承揽律师业务和少数律师自吹自擂,贬低和诋毁同行,抬高自己,对当事人委托事项敷衍塞责、不尽职尽责服务等问题。
    三要坚决反对拜金主义下的逐利之风。反对违反收费管理办法,私自收案收费、超标准收费或滥用风险代理,反对少数律师热衷于办理收费高或能较快扩大自身知名度的案件,主动服务基层和群众的意识淡薄等不正之风。要着力解决少数律师责任意识薄弱,缺乏群众观点,不负责任地乱许诺、包打官司等问题和少数律师片面追求经济利益,无原则的迎合当事人,出歪点子,出馊主意,煽动对立,扩大事态,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等问题。
    四要坚决反对享乐主义下的奢靡之风。反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在生活方式上,追求“贵族化”,反对丧失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生活情趣、生活方式庸俗、低下。要教育引导全体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养成艰苦朴素、精打细算、勤俭办事的良好行为习惯,保持昂扬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
    (三)牢牢把握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律师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服务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二是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敢于揭短亮丑,改正缺点错误,让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执业更加规范。
    三是坚持突出特色。紧密结合律师行业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使主题教育实践有载体、有抓手。
    四是坚持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确保活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在解决律师行业突出问题、提高律师队伍建设水平、服务科学发展上取得新的成效。
    三、抓好各环节工作
    根据局党委统一安排,律师行业参加市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范围为市律师协会党工委、市直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全体党员。教育实践活动不分段不转段,着重抓好3个环节,做到学习教育要深,听取意见要真,查摆问题要透,开展批评要诚,整改落实要好,建章立制要实。
    (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动员部署。通过召开党工委会议集中学习,认真学习领会各级党委的部署要求,做好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和思想发动。党工委书记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动员,班子成员要以身示范,作出表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各级党委的部署要求上来。
    二是组织学习讨论。各党支部要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采取个人自学与其他方式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和党的十八大报告、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六个严禁”和市委相关规定等重点内容深入开展讨论,整个教育实践活动中讨论交流不少于3次。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党员学习,接受教育,至少召开1次专题学习会,至少举办1次全体党员学习交流会。
    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坚持开门搞活动,通过召开座谈会、开辟网上专栏、电子信箱留言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向服务对象、业务相关部门、基层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建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联系点制度,各党工委成员要深入律所党支部、深入律师、深入服务对象开展调研和意见征求活动,把意见建议原原本本地带上来。各党支部要以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为载体,通过上门走访、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并汇总进行研究分析,意见建议及时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进行对照检查。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学习提高的基础上,全体律师党员要对照活动要求,认真查摆自身与行业内存在的“四风”表现和党员先进性方面的突出问题,自觉进行剖析,对照检查材料一般应包括四个部分,即个人作风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重点放在后三个部分。
    二是开好专题会议。各党支部要组织全体人员召开专题会议,交流学习心得,分析存在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立足自查自纠,研究改进措施。各所专题会议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是开展谈心活动。各党支部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与全体律师交流思想,征询意见,梳理问题,及时汇总和反映基层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对照检查的针对性。
    (三)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重点抓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四明确一承诺”,即明确整改的重点和内容,明确整改的目标和时限,明确整改的措施和办法,明确整改的责任主体,并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方案实行书记负责制,切实做到及时整改、逐项落实。要抓住重点问题,制定整改任务书和时间表,并向群众公示。整改方案和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使整个活动始终处于群众和上级督导组的监督之下。
    二是集中治理突出问题。要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安排,抓住重点问题、抓住律师、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凡是能够及早解决的要尽快解决,能够自身解决的不要上交问题;对于那些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向律师、群众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要抓紧创造条件积极解决。对需要一段时间努力解决的问题,要跟踪问效,逐步予以解决。整改落实要注意听取群众评价,适时组织党员群众对党工委和各党支部班子成员解决问题、改进作风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
    三是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结合整改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成为党员长期自觉的行动。要注重联系群众、服务群众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律师党员服务质量社会评价机制。注重民主决策机制建设,完善协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对事关协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的议定作出具体规定。注重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建设,注重监督约束机制建设,完善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财务审计制度。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当前律师行业重要的政治任务。律协党工委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实施和活动进展情况督查工作。各党支部结合实际制定本支部的活动实施方案,成立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统筹兼顾,创新载体。要把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抓好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以各项工作的新成果衡量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真正做到教育实践活动出成果。各党支部要认真研究、精心策划,使活动内容更加新颖、形式更加多样、载体更加丰富。各党支部书记是抓好本支部教育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精心组织实施,保障活动“不虚”、“不空”、“不偏”。
    (三)加强宣传,强化引导。要高度重视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和宣传手段,宣传律师党组织和律师党员中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好的经验做法、活动成效。适时总结经验做法,全面展示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
    各党支部的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名单、实施办法及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于3月26日前报市律协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电话:85154343,邮箱:sxlg0575@126.com),每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1条教育实践活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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