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中午,事务所党支部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赵淑芳作动员,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为将实践活动落到实处,该所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由赵淑芳主任任组长,史红江副主任任副组长。根据绍兴市司法局党委、中共绍兴市律师协会工作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制定了律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以认真解决律师行业存在的“四风”问题为抓手,使律师及事务所在强化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做好群众工作三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最后,赵淑芳书记要求,全所律师要积极参与,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使群众路线、群众观点真正根植于全体律师心中。 (近远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