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绍兴市律师协会工作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文件精神,4月1日下午,浙江震天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全所律师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支部书记周利生同志作了动员讲话,组织学习了市司法局局长周骄德同志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和《中共绍兴市律师协会工作委员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明确和部署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并要求全体律师、实习律师和内勤工作人员要时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责任感,必须正确对待,高度重视,恪尽职守,严肃认真,沟通协调,形成合力,要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同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特别是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活动使全体律师、实习律师和内勤工作人员思想、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工作成效明显提升,真正成为促进和推动律师行业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震天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