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的2014年,民委会在市律协的正确领导下,根据专业委员会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委实际,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根据年度工作安排,要求各位委员加强民事业务的实务经验总结,做好参考性案例的收集整理交流。案例要求为中院和高院以上生效判决,能反映律师执业中遇到的法律规定不清楚的、审判实务中有争议的、律师执业中急需解决等特点,对律师今后代理同类型案件有参考性价值。
二、派员代表律协民委会参加了绍兴市中级法院执行庭组织的有关执行工作的座谈会,会上就当前民事执行工作的有关难点热点问题谈了看法,并进行了交流,特别是针对仲裁案件的执行听取了中院执行庭有关领导的主流观点,对律师执业具有参考意义。
三、有关委员积极撰写律师实务文章,参加协会理论研讨年会。
四、按要求开展法律援服务工作,完全协会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过去的一年虽做了一点工作,但有许多不足,个别委员对专业委员会关心和重视不够,本会工作举措不多,成效有待提高,在下年度的工作中要努力改进。
2015年是本届民委会工作的最后一年,民委会要继续在律协的领导下,按照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规则和计划要求做好本委的相关工作。
一、根据协会的总体工作要求,合理安排2015年的民委会年会。传达协会对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号召委员克服缺点,履行好职责。
二、不久前,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庭已约请民委会共同举办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专题研讨会,本委要选派人员参加,做好准备工作,积极参与交流,听取主流观点,服务律师工作。
三、继续做好第二批参考性典案例的汇总,将最有代表性的案例(最存争议、最有需要、最有权威、最具指导价值的案例)提交律协,并以适当方式提供给我市其他律师,发挥其参考借鉴作用。
四、号召委员继续做好理论和实务研讨,动员委员撰写论文和律师实务文章,参加我市的实务研讨会工作。
五、提倡委员对“三农”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并完成协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