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本专业委员会按照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开展工作,要求全体委员积极参与绍兴市律协举办的律师实务与理论研讨,在鼓励和促进专委会委员在公司与破产业务方面的对外交流方面开展并参加了多次活动。现将这一年中主要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委律师参加2014年度绍兴市商事、金融法律实务座谈会 10月19日,由绍兴市律师协会、绍兴市法官协会、绍兴市银行业协会联合举办,市律协商事专业委员会与市司法局金融法律服务团共同承办的2014年度绍兴市商事、金融法律实务座谈会在绍兴举行。本委部分律师也参与了此次座谈会。
二、本委律师参加全国律协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专题研讨会 2014年12月13日,本委冯坚律师作为全国律协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参加了由全国律协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主办的“2014全国企业破产与重组律师实务研讨会”。 冯坚律师作为特邀嘉宾就管理人如何履职作了专题演讲。
三、本委律师组织起草《绍兴市破产管理人报酬互助基金章程》、《绍兴市破产管理人报酬互助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浙高法【2013】38 号),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倡议下,我市拟建立破产管理人报酬互助基金,对承办绍兴市辖区内管理人报酬过低、未能计取或无可计报酬破产案件的管理人给予补偿资助,促进破产管理人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本委律师组织起草了相关基金章程,并配套基金管理办法,以此推动我市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不断完善。
现根据上一年工作开展情况现拟就本届专业委员会的2015年度工作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积极听取各委员对专委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专委会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
二、进一步完善和深化委员内部以及与法官协会审判业务研究委员会之间的交流方式和内容,为委员开辟更多渠道实现信息共享,加强委员之间的交流与学习。
三、积极倡导委员撰写论文并提交参加绍兴律师论坛(研讨会),进一步鼓励和促进专委会委员在公司与破产业务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四、继续做好本专委会与上级省律协专委会之间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促进资源共享与交流。
五、继续关注我国破产法司法解释的进程,及时组织讨论和研究《企业破产法》司法解释的起草、论证工作。
六、号召、鼓励本委律师借助互联网平台,通过微信等社交软件移动端随时随地开展互动交流与学习,对内传播专业信息,对外扩大本委影响。
七、号召、鼓励本委律师积极深入各地解困企业调查研究,运用破产法律知识和破产管理执业经验,为政府和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早日脱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