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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律师协会企业破产管理、资源与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办公室 日期: 2017年 03月 30日 浏览: 2190

各市律师协会,义乌市律师协会:

    为加强对我省律师业务工作的指导,更好地发挥专业委员会在专业领域中的作用,根据《浙江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省律协将对企业破产管理、资源与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进行换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换届的专业委员会

    企业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

    资源与环境保护专业委员会

    二、专业委员会委员申报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与职业操守,近4年未因律师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二)关心行业工作,热心专业委员会工作;

    (三)系本省执业律师且执业年限在5年以上,或已在律师事务所执业3年以上,并有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法学院校、其他企事业单位从事法律工作5年以上的经历;

    (四)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曾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相关专业文章或在省级以上理论研讨会上获奖;

    (五)具有较丰富的执业经验,承办过相关专业领域内重大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

    三、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与职业操守,未因律师执业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二)具有奉献精神,热心专业委员会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三)执业年限在八年以上,在该专业领域具有较高水平;

    (四)原则上要求具备高级律师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自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4月15日止,申报人员可从神州律师网下载《浙江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申报表》(附件1)或《浙江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申报表》(附件2),按要求填妥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至省律协专业委员会工作部。

    申报主任(副主任)的律师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在相关专业领域的研究成果;

    (二)在相关专业领域承办过的重大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例;

    (三)相关荣誉证书、聘书等;

    (四)对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规划;

    (五)所在的市律师协会的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应包含对相关材料真实性的确认。

    五、其他要求

    (一)每位律师限报两个专业委员会;

    (二)每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申报同一专业委员会的人数不得超过3人;

    (三)每位律师限报一个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

    (四)每个专业委员会委员人数限额45人,超过45人的,由省律协择优确定。

    六、联系人

    省律协专业委员会工作部  周晓钦  宋婷婷

    电话:0571-87755601

    E-mail:zwh87755601@163.com


    附件:1.浙江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申报表

          2.浙江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申报表

           


                             浙江省律师协会

                             201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