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李乐敏等2人具有三级律师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办公室
日期:
2017年
04月
11日
浏览:
1347
诸暨市司法局、新昌县司法局:
根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市人社职[2016]44号文件,下列人员具有三级律师专业技术资格:
浙江振邦律师事务所 李乐敏
浙江新希望律师事务所 何亚江
上述人员取得资格时间为2016年8月26日。
绍兴市司法局
2017年3月6日
关闭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