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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实务理论研讨会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办公室 日期: 2017年 08月 08日 浏览: 2409

各位律师:

    根据工作安排,由浙江省律师协会和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主办,绍兴市律师协会、绍兴市建筑业协会、浙江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承办,绍兴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诸暨市司法局协办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二)》实务理论研讨会,拟定于2017年8月26日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联合主办:浙江省律师协会 

              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

    联合承办:绍兴市律师协会 

              绍兴市建筑业协会

              浙江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

    联合协办:绍兴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

              诸暨市司法局

    二、会议时间: 

    8月26日(周六),会期1天

    报到时间:8月25日(周五)下午15:00 - 晚上19:00

    三、会议地点:

    浙江省诸暨市(具体地点待确定后通知)

    四、参会人员(200人)

    (一)浙江省律协建设工程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省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

    (二)浙江省建筑业行业协会会员、建筑企业代表

    (三)绍兴市律协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

    (四)绍兴市建筑业协会会员、建筑企业代表

    (五)非委员律师

    五、会议内容

    (一)主讲嘉宾演讲:

    演讲主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理解与适用

    主讲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起草人

    (二)其他嘉宾演讲。

    六、会议报名

    (一)请有意向参加会议的律师填写报名回执(附件1)并于2017年8月14日前发送至 179224073@qq.com 邮箱,以邮件回复视为报名成功。

    (二)请有意参加主题演讲的律师,于2017年8月14日前将回执发送至邮箱;有意发表论文,请于2017年8月14日前将回执及论文发送至邮箱,论文参考题目见(附件2)。

    七、其他事项

    (一)请与会人员安排好各自工作,准时参加; 

    (二)本次会议不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交通费、住宿费自理; 

    (三)联系人:苏凌蓉律师 ;联系方式:13567538210


                      浙江省律师协会

                     二○一七年八月七日

    附1:报名回执.doc

    附2:论文参考题目.doc

    附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