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暨市府办发文要求推进法律顾问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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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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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办公室
日期:
2011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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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诸暨市市府办发出《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顾问体系的实施意见》,旨在有效整合利用本市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资源,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助推依法行政、创新社会管理、打造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意见》明确了“面向三个社会层面,结合三项维稳机制,实现三步推进计划”的工作目标,即:面向市级机关、镇乡(街道)、企事业单位、行政村(社区),结合矛盾纠纷调解、涉法信访处理、敏感信息收集三项维稳机制,分步推进各级各类法律顾问体系建设。到2011年底,实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到2012年底,实现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市级规模以上企业法律顾问覆盖率达80%;到2013年底,形成覆盖全市镇乡(街道)、部门及市属企事业单位、市级规模以上企业、行政村(社区)的法律顾问体系。
《意见》围绕“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体系、深化完善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体系、提速构建企业法律顾问体系,强化落实维稳法律顾问体系”提出了具体工作职责和措施。
《意见》要求,各部门和镇乡(街道)从培训业务骨干、引进律师人才、完善考核机制、落实专项经费等方面全力保障、推进法律顾问体系建设。《意见》还专门落实了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经费保障,补贴标准为每个行政村(社区)2000元/年,镇乡(街道)和市财政各承担50%。(诸暨市局律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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