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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局五项举措抓好示范点深化农村法律顾问工作

* 来源: * 发布:办公室 日期: 2011年11月17日 浏览: 1881
        继去年开展农村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五个一”活动以来,今年诸暨市司法局又推出“农村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这一新载体,成为该市多层面构建法律顾问体系过程中一个新亮点,进一步引领、规范、深化全市农村法律顾问工作,有效促进了该市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目前该市已实现行政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一是择优精选首批示范点。年初局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经过深入调研、认真策划,提出了开展农村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的工作方案,拟定初步条件,要求各律师事务所择优申报,局专门落实人员去相关所及乡镇考察筛选,最后发文明确了马剑镇金沙村等10个行政村作为我市首批农村法律顾问示范点。
        二是切实加强规范化建设。专门制订下发了《诸暨市农村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标准》,主要内容为“六个有”,即有健全的工作机构、有详尽的工作计划、有配套的工作制度、有完备的工作设施、有规范的工作台账、有丰富的工作载体。还精心设计制作了上墙公示栏、工作日志、联系卡等资料样张,并经常性开展指导和督查,组织示范点互相交流学习,督促各示范点逐项建立完善软硬件设施资料,
        三是定期组织系列化活动。组织、引导农村法律顾问以各示范点行政村为主要服务对象,开展送法下乡咨询服务系列活动, 10月到11月间专门启动了以此为主题的宣传月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期间共接待群众咨询400余人次,组织法制讲座20多场,进行走访服务35人次,发放各类法律宣传资料1000余份。
        四是广泛开展多角度宣传。在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多次对示范点建设工作进行专题宣传,邀请上级领导去示范点实地考察指导,让顾问律师、司法所长、村民从不同角度畅谈农村法律顾问工作,不断展现该项制度实施情况和工作效果,进一步扩大农村法律顾问的民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
        五是全力落实保障性经费。年初通过农工民主党诸暨市委向“两会”提交要求经费保障的提案,又以示范点为基础开展专项调研形成报告送市领导,并横向争取财政等相关部门支持,经过多方努力,以市府办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顾问体系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深化完善农村法律顾问体系,并明确了经费补贴标准为每个行政村(社区)2000元/年,镇乡(街道)和市财政各承担50%,以“政府买单”形式为示范点建设和农村法律顾问制度长效推行落实了经费保障。(诸暨市局律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