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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深度校地合作 共促专业人才培养——诸暨分会与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合作签约仪式圆满举行

* 来源: * 发布:办公室 日期: 2020年01月14日 浏览: 1235


      12月31日下午,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与绍兴市律师协会诸暨分会合作签约仪式在暨阳学院图书馆一楼报告厅隆重举行。诸暨市司法局局长张建平、副局长倪宗禄,分会会长金顺新、名誉会长杨光明、副会长宣卫忠、俞岚,律管科科长、分会秘书长俞敏,暨阳学院副院长袁志刚、暨阳学院人文学院院长刘伯茹、暨阳学院社会合作部部长王钟以及50名律师代表,100余名教师、学生代表参加了签约仪式。签约仪式由暨阳学院人文学院院长刘伯茹主持。


 



     签约仪式上,袁志刚副院长向大家介绍了双方合作的背景、内容与目标,并代表校方对合作提出了发展方向,他指出要把双方的合作作为一种事业,双方的合作应建立在专业基础之上的取长补短式的合作,应把双方作为信息传递的渠道和资源共享的平台。



     金顺新会长介绍了分会基本情况后,强调了双方合作的四个原则,并表示分会将按照校方实际需求,充分发挥在法律实务、真实案源等方面的资源优势,为学生实习实训、就业、与创业提供平台,严把实务导师选择关、实训辅导教学关、职业素养熏陶关,加强双方信息互通,与校方携手将学生打造成专业知识足、实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人才。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法学生代表郑学沅作表态发言。他说作为一名法学生,应该学会吃苦耐劳,从点滴做起,实训期间向指导老师谦虚请教、认真学习、逐步积累,珍惜学校提供的学习平台。



     浙江卓颂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大栋代表律所作表态发言。他表示,将全力配合分会工作安排,根据实际需求与学生特点合理安排相应的资深律师作为指导老师,明确所内指导老师的任务和职责,对学生开展全方位的指导,努力实现教育指导深化、细化、实化。


    浙江信顺律师事务所杨汤英律师作为实务指导老师作表态发言,她结合自身成长、发展经验,指出法律人须不忘初心、不断学习,并表示她作为指导老师,将为培养律师行业的新生力量尽自己的全力。



     张建平局长对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与诸暨分会的合作表示热烈的祝贺。他认为分会与高校合作具有广阔的前景,律师来源于法学高校,律师组建的律所再与高校“母体”建立紧密联系,对促进律所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双方应当充分利用这个平台,团结协作,友好协商,各自发挥所长,共同努力,紧密对接社会需求,促进校地合作更上一个台阶。



     最后,在各位参会人员的见证下,金顺新会长与袁志刚副院长共同签署了双方合作协议,标志着双方深度合作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