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下午,在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十楼会议室,市律协企业破产与清算专业委员会联合绍兴市企业破产管理人互助会,与市法官协会金融审判业务研究委员会开展破产业务交流。市中院金融庭庭长朱淼蛟和审判庭全体法官、越城区法院金融庭庭长刘娜、柯桥区法院破产案件主审法官林长华以及市律协分管副会长冯坚、破产与清算专业委员会主任魏德祥和部分委员参加本次活动。
交流会上,管理人互助会首先通报了近几个月来的运作情况。迄今为止,管理人互助会有会员单位19家,已筹集首期互助金。目前有二家管理人因办理破产案件“无产可破”,未能计取报酬或者报酬过低,向互助会提补助申请。
交流会各方就破产与清算专业委员会提出的“当前破产管理人工作中的若干疑难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研讨范围涉及“因执行回转形成的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如何处理”、“与建设工程有关的破产法疑难问题”、“欠缴税费受偿问题”、“职工劳动债权受偿中的疑难问题”、“破产受理与终结”、“破产变价与分配创新”等六方面的问题。
会上,金融审判业务研究委员会还就破产审判工作有关事项征求了管理人意见,并对如何进一步做好管理人工作,提出了意见和要求。(市律协企业破产与清算专业委员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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